湘行美字(2020)第11号
关于组织开展美容师、美发师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会员单位:
为加强我省美容美发行业技能人才建设工作,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高,加快企业经营回升,根据协会的今年工作计划,拟定于2020年6月下旬组织开展全省美容师、美发师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于2020年7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美容师、美发师初级、中级、高级统一鉴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工种:美容师、美发师
二、申报条件:
1、初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②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②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③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技师(具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技师班在校应届毕业生可申报预备技师;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③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④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并推广应用、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可破格申报;
5、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
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单位盖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免冠照片2张贴申报表;④《个人技术总结》(1500字以上)、《论文》(2500字以上)、《单位推荐材料》,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和字数等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⑤学历证明;⑥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⑦电子版证件照片红底JPEG格式(下方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初、中、高级申报材料:
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单位盖章);②原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免冠相片一张;④电子版证件照片红底JPEG格式(下方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⑤学历证明。
四、培训及鉴定费:
1、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3500元(含:牌匾制作、宣传费等)。
2、初级500元;中级700元;高级900元。
五、报名时间:
1、技师、高级技师:2020年5月7日 — 6月10日
2、初、中、高级:2020年5月7日 — 6月26日
六、报名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湖南省商务厅2号楼2309室。
七、注意事项:考生需自带美发、美容化妆用品与工具及模特。
联系电话:0731-84864492 邮箱:2802636380@qq.com
联系人:刘瑛:15874208540 李丽丽:13755053453
二○二〇年五月六日